书法乃五千年灿烂的中华文明的一个文化缩影,是中华民族的国粹。临摹古碑古帖,来不得半点马虎,必须遵循原碑原帖,做到入帖无我。这就是法书,必须认真遵循之,学习之,掌握之,为我所用。有了相当积累后,才可以创作一一临摹性创作,这就是书法家、北兰亭创建人张旭光先生所创导的“临摹性创作,依托性创作,吸收性创作"三个阶段中的第一阶段,前两个阶段,可能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尤其第一阶段,要认真、踏实去对待。创作中,时时遵循法书规则,不可追奇追怪,让观者看不懂,不知来路,只能孤芳自赏。如此,就会违背学书初衷,与古人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