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人的角度看来,“识字、读书、写字、作文”是一个完整系统,书法从萌生时起,都是兼具实用和审美于一体的,如果只是艺术,书法必然变质。
我们写的汉字,每个字都具有基本的品质,这是在造字的时候,已经基本确定了的,虽然字形在不断的演变。书法就是要把这种品质展现出来。而现代的一些书法家,认为奇趣、险峻就是变形,于是书法的取法开始变化,这种对形式感、视觉感的过分强调,其实是完全损害了书法的核心精神,使现代的书法丢掉了格调和品质。
书法在传统中是个人综合素养的再现,更多强调的是心态学养的自然流露,而不是刻意的“求新、求变”,非要弄得和人不一样。
因为“惟笔软则奇怪生焉”,再加上纸、墨心情、环境的差异,人和人的字迹不同是必然的。
一千个人同时同地都学王羲之,也不会出现第二个王羲之,这正是书法的魅力——字中有我,我写我心。
书法只是书写汉字的一种规律、一种原则。除了“辨识”、“承载”、“传播”外,书法应该反映更多的是其背后的文化,比如“师法造化”、“阴阳平衡”、“顺其自然”、“以人为本”等等的传统文化意识,而不仅仅是西方概念的“艺术”和“审美”。
在数千年漫长的实践中,古人也早已发现,书法事实上是个人品性、情操和综合素养的再现,书写的动机、态度和目的,会在更深层次上决定着书写的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