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艺术是从汉字的使用书写中渐渐地、不知不觉地发展起来的,书法成为高度自觉的艺术大约是在魏晋时期,中国的书法艺术随时代变迁、社会发展而向前发展。若果没有继承,发展就没有根基。反之,如若没有创新发展,继承也就没有了意义。其实与诗歌创作相比,书法家面对的更多是沉甸甸的传统。但书法家符礼高作为一代年轻书法家,他不再完全照搬传统的书写方式和技巧,而是以他独特的创作手法,对其作品灌注了新鲜的趣味。
古广祥先生在他的文章《符礼高:与命运有约,与书法结缘》中这样介绍符礼高先生:符氏谦称:“性愚钝,不善言。幼贫,时不济,于牛背上识些文字。今已过不惑之年,胸无济世才,事无成,业不立,常笑此生为口忙。”又云:“执笔三十余载,五体不通,痴草、隶。偶为画印,生计之余得以宽怀耳。”书是君一子之艺。符氏勇于端己严学,勤于抽毫点墨,永远潜醉于“钟天然第一,钟工夫第一”。其色彩兼用,虚实结合,刚柔并济之古拙作品尤获知识界认同。符氏强调:“间架、笔力、字势、章法是书法出彩的核心。”可见符礼高先生非常喜爱书法,痴迷于草书、隶书,也强调章法。
艺术作品是艺术家的审美观念和心灵体验经过有效的艺术传达所形成的物态化结果,书法作品亦如此。
潘红在她的《艺术概论》中有写到:艺术语言是艺术家在创造艺术作品时所采用的独特的表现方式和表现手段。艺术创作无非就是艺术家把自己心灵中主客体统一所形成的审美意象,通过一定的物质媒介和艺术手段物态化为艺术形象,成为可供欣赏的艺术作品。
从艺术形象来看,艺术形象是艺术反映生活的特殊方式,也是艺术区别于其他意识形态活动的一个明显标志。艺术形象总是具体可感的,也是鲜明生动的。视觉形象是指由人的眼睛可以直接感知到的艺术形象,于是书法作品就可以称为艺术作品的视觉形象。
从艺术意蕴来谈。艺术意蕴,就是蕴藏在艺术作品的语言和形象后面的隽永而深刻的生命价值和审美意义。黑格尔曾指出:“意蕴总是比直接显现的形象更为深远的一种东西。”关于什么是意蕴。黑格尔举了一个例子:就像一个人的眼睛、面孔、皮肤、肌肉,乃至于整个形状,都显现出这个人的灵魂和心胸一样,艺术作品也是要通过线条、色彩、音响、文字等特殊媒介,通过整个生动可感的艺术形象的塑造,进而“显现出一种内在的生气、情感、灵魂、风骨和精神。”
书法艺术中强调“风骨神气者居上”的书写要义。优秀的艺术作品确实含有比艺术形象本身更加值得咀嚼品味、也更加深刻隽永的艺术内涵。符礼高先生的书法十分重视笔墨的研究和运用,他对书法语言的千锤百炼,使得他笔下的艺术形象意蕴隽永,也使得他本人的造型语言及技法日益炉火纯青,让人叹为观止,魅力独具,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艺术语言。
先生的隶书看似奇古,玩得兴起时,却常带有鲜明的现代意味。无论是空间上的分割,字的结构,还是用笔、用墨,他都掌控的非常好。就像古广祥先生说的:普遍性作品都有着某些方面的相似,惟个性化作品能创造出另一种艺术价值。
品读先生的作品,我们可能早已感受到了其深厚的人文修养。修养在传统文化中是个值得进行深入分析的概念。它包括各种文化知识及其运用,包括对世界关照的方式,还包括自身知识结构、心理结构的调整。他的核心是主体精神世界的陶冶,或者说人在内部的完成。对修养的强调,无异于强调一种高水平的内部生活。符礼高先生有志于书法艺术,他能在阅读典籍、调整观照方式等方面同时努力,彻底地把自己改造成符合一定文化理想的个体,在作品中表现出了一定的“气息”和“格调”。
要创作意境深刻的作品,除了要求深刻、强烈的生活感受外,还要求题材具有一定的层次。文辞所反映、所寄托的生活感受贯穿作品始终,使作品保持统一的色调,保持浓郁的抒情气氛。我们强调书法艺术追求深刻、动人的意境时,题材所起的作用,并不是强调书法艺术的文学性,而是强调创作时必须以真实、强烈的生活感受作为出发点的重要性。
康定斯基曾谈到,艺术家必须锻炼的,不仅是他的眼睛,还有他的灵魂。这个灵魂绝不是一个冷漠的灵魂,而是积累丰富生活感受、充满激情的灵魂。这样灵魂才能以“自己的尺度”去衡量有关形式的一切。如果解脱一切同自然的联系,便无法产生真正激动人心的作品。
最打动人的是,先生在作品中能够做到在继承传统的同时,还有所创新和发展。因为没有传承,之前的书法艺术就得不到延续,没有变迁,书法就会停滞不前。传承使书法延续,变迁使书法发展。
李超
2017.5.6